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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食堂原料采购制度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10日 10:53 点击次数:[]

 

一、采购人员必须讲原则,责任心强,正直诚实,不得暗箱操作,收受任何回扣。

二、采购原料时应遵循“货比三家”的原则,同等质量比价格,同等价格比质量,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,追求质优价廉。

三、根据《食品卫生法》要求,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、原料与辅料。

四、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调料等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、通过正规渠道或向教育机关招标入围的厂商采购。食堂经营人员每月向后勤管理处提供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调料的采购详单。

五、采购、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(卫生许可证、检验、检测化验报告、产品合格证、化验单、商标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市场摊点证等)验证,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。

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,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。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协议书,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等、以及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,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。

六、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,如蔬菜类供应商,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,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。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。

七、禁止采购、验收一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。

八、禁止采购、验收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。

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、商品标志、品名、厂商家名称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存(保质)期等内容,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、产地、厂名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限、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,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。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。

九、采购、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,对食品通过看、嗅、触、尝、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,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。

十、食堂管理员及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食品价格。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,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,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,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。

十一、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、送货单、收据等送货凭证。

十二、食堂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食堂原材料供应及票据,每月汇总一次,并定期向师生公开采购情况,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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