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知识【每日一学】—《公民有义务保护疫区返乡者的隐私吗?》
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、资料。根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,疾病预防控制机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传染病病人、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、资料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通报批评,给予警告: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降级、撤职、开除的处分,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温馨提示:
1.<![endif]>每天上班时建议对门把手、键盘、鼠标、固定电话、文具、桌面等进行酒精消毒。
2.<![endif]>3月17日,省委书记林铎主持省委常委会,会议强调要继续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”策略,高度警惕境外输入性疫情,紧盯回国返甘人员、交通工具和场站、街道社区等重点人群和部位,落实落细健康监测、集中隔离等措施,严防发生新的疫情。
2020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