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知识【每日一学】—《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公民的义务吗?》
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九条规定,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,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、疫情报告、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、村民参与社区、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。该法第十条规定,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、致残、死亡的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、抚恤。
3月21日,英雄回家!省委书记林铎在机场迎接我省第一批援助湖北医疗队。疫去春来,电大有约,让我们静待病毒阴霾散去,共迎生机盎然,欣欣向荣的春天。
2020年3月23日